关于增加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条款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非法小广告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35号)文件精神,为配合北京市政府开展综合治理非法小广告行动,北京联通在《中国联通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及《预付费用户说明书》中增加相应条款,现将条款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使用北京联通业务的全部客户(含已签订入网服务协议或已获取预付费用户说明书的老客户)。
二、增加的协议条款:
1.《中国联通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第六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条款中增加如下约定:“该号码被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的。”
2.《预付费用户说明书》增加如下条款:“如号码被国家行政、司法机关认定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其它不当用途的,北京联通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协议,收回号码或账号、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究违约责任的权利。”
老客户无需重新签订《中国联通业务客户入网服务协议》或重新获取《预付费用户说明书》,上述条款从公告之日起生效。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2014年6月1日